广国投发〔2015〕93号
广元市投资控股(集团)有限公司
关于谢万春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各部门、子(分)公司:
因工作需要,经公司研究决定:
聘用:
谢万春同志任广元市投资控股(集团)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,试用期一年;
杨飞同志任广元市投资控股(集团)有限公司工程部副部长,试用期一年;
以上同志任职时间统一从2015年5月12日起计算。
特此通知。